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2.我被告知,这就是水星居民的生命。也就是说,他们对世俗和肉体事物并不感兴趣,只对宪法、法律和政府形态感兴趣。他们也对天上的无数事物感兴趣。我还得知,许多水星人能与灵人交谈,由此知道属灵事物和死后生命的状况,这使得他们鄙弃肉体和世俗事物。事实上,凡确切知道并信服死后生命的人,都关心天上的事物,因为它们是幸福的永恒源头,至于世俗的事物,除了那些生活必需品外,他们并不关心。由于水星居民具有这种性质,所以来自水星的灵人也具有这种性质。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在他们星球的附近,因为他们出自其星球的居民,具有他们的秉性。也正因如此,他们能服务于这些居民(AC 9968)。
5354.“他给老二起名叫以法莲”表属世层里面的一个新理解力及其本质。这从“名”和“起名”的含义,以及“以法莲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名”和“起名”是指性质(参看144, 145, 1754, 1896, 2009, 2724, 3006, 3421节);“以法莲”是指属世层里面的理解力,如下文所述。不过,首先必须说一说何谓“以法莲和玛拿西”所表示的新理解力和新意愿。在教会,虽然众所周知,人必须再次出生,也就是必须重生才能进神的国;因为主在约翰福音(3:3,5)非常明确地声明了这一点。然而,只有少数人知道重生意味着什么。原因在于,很少有人知道何为良善与邪恶。人们之所以不知道何为良善与邪恶,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对邻之仁。他们若知道何为对邻之仁,也会知道何为良善,并通过良善知道何为邪恶;因为凡出自真正的对邻之仁的,皆为良善。
但对每个人来说,这良善都无法来源于他自己,或说没有人能从自己处于这良善,因为它完全是从主所流入的某种天上的事物。这天上的良善不断流入,而邪恶与虚假却阻碍它被接受。因此,为叫它能被接受,人有必要除去邪恶,并尽可能地除去,虚假也要除去,由此将自己带入接受所流入的这良善的状态。当邪恶被除去后,此人便接受良善的流注,同时获得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的理解力。这新意愿使他能在出于无私的目的向邻舍行善的过程中感受到快乐,而新的理解力使他能以为了良善与真理,以及生活的缘故而学习良善与真理为快乐。由于这新的理解力和新的意愿通过来自主的流注产生,所以重生之人承认并相信,感动他的良善与真理并非源于他自己,而是源于主,以及凡源于他自己,或属于他自己的东西,无非是邪恶。
由此可见何谓重生,何谓新的意愿和新的理解力。但带来新意愿和新理解力的重生并非瞬间完成,而是从幼年一直持续到生命终结,此后在来世直到永远;这一切通过无数难以描述的神性手段实现。因为人本身无非是邪恶,这邪恶不断从他,如同从一个火炉冒出,不断试图灭绝新生的良善。移除这种邪恶,牢固植入良善以取代之,只能通过人的整个一生,通过无数难以描述的神性手段实现。如今人们对这些手段几乎一无所知,因为人们不让自己重生。他们以为重生什么都不是,因为他们不相信死后有生命。重生的过程涉及无法描述的事物,构成天使智慧的主要部分,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:任何天使都永远无法穷尽它。正因如此,该过程是圣言的内义论述的主要问题。
“以法莲”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理解力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,尤其大量论述“以法莲”的先知书何西阿书明显看出来,其中有如下经文:
我认识以法莲,以色列也瞒不住我;。以法莲哪,现在你竟然行淫,以色列被玷污了。以色列和以法莲必因自己的罪孽灭亡;犹大也必与他们一同灭亡。在责罚的日子,以法莲必变为荒场。我对以法莲竟如飞蛾, 向犹大家竟如蛀虫。以法莲见自己有病,犹大见自己有伤,以法莲往亚述去,打发人去见耶雷布王;这一个却不能医治你们。(何西阿书5:3,5,9,12-13)
同一先知书:
我医治以色列的时候,以法莲的罪孽和撒马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。他们行事虚谎,内有贼人入侵, 外有群盗劫掠。以法莲好像一只愚蠢无心的鸽子;他们求告埃及,投奔亚述。他们去的时候,我必将我的网撒在他们身上。(何西阿书7:1,11-12)
又:
以色列被吞吃,现今在列族中,好像没有愿望的器皿;他们上去投奔亚述,如同独行的野驴。以法莲用妓女的淫资贿买爱情。(何西阿书8:8-9)
以色列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;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,他们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。(何西阿书9:3)
以法莲用谎话,以色列家用诡计围绕我;犹大却靠神掌权,向圣者有忠心;以法莲吃风,且追赶东风,他终日增添虚谎和强暴,与亚述立约,把油送到埃及。(何西阿书11:12;12:1)
在此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其它经文论及以法莲(如4:17-19; 5:3, 5, 9, 11-14; 7:8, 9; 9:8, 11, 13, 16; 10:6, 11; 11:3, 8, 9; 12:8, 14; 13:1, 12; 14:8)。
在所有这些经文中,“以法莲”皆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,“以色列”表示它的属灵部分,“犹大”表示它的属天部分。正因“以法莲”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,所以经上如此频繁地论及他说,以法莲往埃及或亚述去。这是因为“埃及”表示记忆知识,“亚述”表示基于这些的推理;记忆知识和推理都是与理解力有关的事物。“埃及”表示记忆知识(参看1164, 1165, 1186, 1462, 2588, 3325, 4749, 4964, 4966节);“亚述”表示理由和推理(119, 1186节)。
在以下经文中,“以法连”同样表示教会的理解力:
锡安的女子哪,应当大大喜乐!耶路撒冷的女子哪,应当欢呼!看哪,你的王来到你这里!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,争战的弓也必除灭。祂必向列族讲和平,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,从大河管到地极。我为自己把犹大弯紧,我使以法莲满了弓。锡安哪,我要激发你的众子,攻击雅完的众子。(撒迦利亚书9:9-10,13)
这论及主的到来和外邦人当中的教会。“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”表示除灭教会的一切理解力;“使以法莲满了弓”表示赐予一个新的理解力。“车”表示教义(参看(5321节),“马”表示理解力(2760-2762, 3217, 5321节);“弓”也表示教义(2685, 2686, 2709节);教义依靠理解力,因为人对它理解到何等程度,他就信它到何等程度;他对教义的理解决定了信仰的品质。
因此,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“弓箭手弓箭手”,诗篇:
以法莲的子孙带着兵器,拿着弓(他们是),临阵之日,转身退后。(诗篇78:9)
以西结书:
人子啊,你要取一根木棍,在其上写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;又取一根木棍,在其上写为约瑟,就是为以法莲,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。然后把它们彼此相接,连为一根木棍,使这两根在你手中成为一根。看哪!我要取以法莲手中约瑟的棍,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棍,将在它上面的加到犹大的棍上,使它们成为一根棍,在我手中合而为一。(以西结书37:16-17,19)
此处“犹大”也表示教会的属天部分,“以色列”表示教会的属灵部分,“以法莲”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。两根变为一根棍表示这些通过仁之良善合而为一。“木棍”表示系仁之良善的良善,因而是指行为的良善(参看1110, 2784, 2812, 3720, 4943节)。
耶利米书:
必有一天,守望的人从以法莲山呼叫说,起来吧!我们可以上锡安,到耶和华我们的神那里去。我是以色列的父,以法莲是我的长子。(耶利米书31:6,9)
同一先知书:
我清楚听见以法莲为自己哀叹,说,你责罚我,我便受责罚,像不惯负轭的牛犊一样。求你使我回转,我便回转。以法莲是我的宝贝儿子么?是可喜悦的孩子吗?因为我每逢说了话遣责他,仍深顾念他。(耶利米书31:18,20)
我必再领以色列回他的故土,他必在迦密和巴珊吃草,他的灵魂又在以法莲山上和基列境内得以饱足。(耶利米书50:19)
以赛亚书:
祸哉!高傲的冠冕,以法莲酒徒,凋残之花,装饰的荣耀,它们在肥美谷山顶上,被酒困扰。(以赛亚书28:1)
在这些经文中,“以法莲”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。教会的理解力部分就是教会成员对于真理与良善,也就是信与仁的教义事物所拥有的理解。因此,这理解就是他们对于这些问题所持的观点、概念或想法。真理本身是教会的属灵部分,良善是教会的属天部分;但不同的人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是不同的;因此,人对真理的理解如何,他所知道的真理就如何,或也可说,人对真理的理解决定了他所知道的真理的种类。每个人对良善的理解也一样。
至于何为“玛拿西”所表示的教会意愿部分,这可从教会的理解力部分,也就是“以法莲”得知。教会意愿的性质与其理解力的性质相似,即它是因人而异的。在以赛亚书,“玛拿西”就表示这意愿部分:
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,地都变暗,百姓成了烧火的燃料,无人怜惜弟兄。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。玛拿西吞吃以法莲;以法莲吞吃玛拿西,他们一同攻击犹大。(以赛亚书9:19-21)
“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。玛拿西吞吃以法莲;以法莲吞吃玛拿西”表教会成员的意愿将攻击他的理解力,他的理解力则攻击他的意愿。
诗篇:
神已经指着他的圣洁说,我要欢乐,我要分开示剑,丈量疏割谷。基列是我的,玛拿西也是我的,以法莲是护卫我头的力量。(诗篇60:6-7)
又:
领约瑟如领羊群之以色列的牧者啊,侧耳听哦!坐在二基路伯上的啊,求你发出光来!在以法莲、便雅悯、玛拿西前面,施展你的大能。(诗篇80:1-2)
此处“以法莲”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部分,“玛拿西”表示它的意愿部分。这层含义也可从雅各临死前对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(创世记48:13-20),雅各接受以法莲以取代流便,接受玛拿西以取代西缅(创世记48:3,5)明显看出来;因为流便代表教会的理解力部分,也就是理解力或教义上的信仰(参看3861, 3866节);西缅代表行为上的信仰,或顺从和实践真理的意愿,仁爱就源于真理并通过真理来表达自己,因而代表行为上的真理,也就是新意愿的良善(3869-3872节)。
那时叫以色列的雅各更多地祝福以法莲,而不是玛拿西,将右手放在前者身上,左手放在后者身上(创世记48:13-20),其原因和雅各为自己获得以扫的长子名分的原因是一样的,也与犹大从他玛所生的儿子法勒斯和谢拉的情况是一样的,当时谢拉虽为长子,仍在法勒斯之后出来(创世记38:28-30)。这个原因就是,在人重生期间,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看似占据第一位,而属于意愿的仁之良善则看似占据第二位;而事实上,良善占据第一位,一旦此人重生,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(关于这个主题,可参看3324, 3539, 3548, 3556, 3563, 3570, 3576, 3603, 3701, 4243, 4244, 4247, 4337, 4925, 4926, 4928, 4930, 4977节)。
1318.“现在他们想要做的一切事,就没有什么可拦阻他们了”表示除非他们的状态现在改变,这从下文清楚看出来。圣言的内义具有这种性质:它不断关注接下来的事,以及结论,尽管这在字义上并不那么明显。至于前面所描述的那种人,他们想要做的事,没有什么可拦阻他们了,除非他们的状态改变。不过,他们的状态确实改变了,这一事实从下文清楚看出来。思想做某事无非是意图,也就是目的。人所关注的目的永远无法被阻止,也就是改变,除非他的状态改变。因为目的是一个人的实际生命,如前所述。当状态改变时,目的也就改变了;而思维则随目的一道改变。至于发生在该教会成员当中的状态改变是何性质,蒙主的神性怜悯,容后再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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